NCRE考生因故丢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,可于2008年12月1日至15日的工作日内申请补办“合格证明书”,该证明书与正式证书有同等效用,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制作。具体申领办法和时间为:
1、办理方式:考生直接到省教育考试院(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31号)社会考试处810或812房间办理,须考生提供的信息为“姓名、考号、获证书年度、考次”。
2、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求的时间上报有关信息,接到考试中心制作、下发的“合格证明书”后,将在本网站上公布考生领取时间,有关考生根据领取时间到省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处领取。